【重要公告】
➡️ 研究生若計畫於下學期申請學位考試,必須在前一學期末前,提交「學位論文題目」與「學位論文計畫書」至系辦公室進行審查。例如,假如您計畫在112-2學期申請學位考試,則需於1月15日之前提交相關審查材料。
➡️ 研究生的「學位論文題目」與「學位論文計畫書」必須在每年的1月15日及8月15日前繳交,以供審查。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。
➡️ 系所將在每年的1月15日及8月15日左右召開審查會議,以審核提交的學位論文題目和計畫書。
請所有計畫申請學位考試的研究生注意上述日期和要求,以確保您的申請能夠順利進行。